%0 Journal Article %A 陈旭霞 %A 吴溪 %T 收入确认方法与盈余质量——来自软件业上市公司业务分部的证据 %D 2017 %R %J 世界杯直播学报 %P 58- %V 0 %N 6 %X

尽管提前确认收入往往被视为一种盈余操纵行为,但也有观点认为提前确认的收入能够反映未来的业绩信息,因此具有更高的盈余质量(Altamuro等,2005)。在软件行业的系统集成业务和定制软件业务存在着收入确认时点不同的两种方法,其中劳务完工百分比法在软件尚未验收结项之前便分期确认收入,商品法则是在软件验收结项时才确认收入,这为检验收入的提前确认伴随着更低还是更高的盈余质量提供了机会。基于2007—2014年我国软件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业务分部数据,我们发现,不论是系统集成业务还是定制软件业务,采用劳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形成的盈余均比采用商品法确认收入时形成的盈余更加平稳;对于系统集成业务,采用劳务完工百分比法还伴随着更显著的盈余持续性。综上,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的两种收入确认方法,分期确认收入的方法能够提供更及时、更平稳和持续性更强的盈余信息。

%U https://xbbjb.cufe.edu.cn/CN/abstract/article_6093.shtml